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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业新闻
中国钢铁业大重组
作者:鞍山紫竹重型特钢有限公司  时间:2016-09-21  浏览次数:932次


摘要:历时2年多,中钢集团的债务重组方案即将尘埃落定。这份包括债转股在内的债务重组方案获批,意味着,时隔17年后,国内新一轮债转股正式破冰启动。

历时2年多,中钢集团的债务重组方案即将尘埃落定。这份包括债转股在内的债务重组方案获批,意味着,时隔17年后,国内新一轮债转股正式破冰启动。

 

据财新20日消息,中钢债务重组方案已于近日获批。据此前21世纪经济报道了解,该方案涉及中钢集团与几十家银行谈成的减债、展期、债转股等条款,方案中债转股的比例约占金融机构债务的一半,展期的部分债务时限为6年。

 

但中钢官方未就此消息做任何回应。一位不愿具名的消息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透露:“上周听说快了,但目前为止还没看到批复文件。所以具体方案内容还不太好说。”

 

中钢集团是国务院国资委直管的大型钢矿央企,旗下有中钢国际、中钢天源两大上市平台。

 

由于钢铁矿业陷入10年来最冷寒冬,加上前些年扩张太快管理不善,中钢集团于20149月被传出债务逾期风波,在债务多米诺效应下,风波逐渐演变成危机。

 

2014年国庆后,中钢集团新一届领导班子牵头对中钢实施新一轮改革重组。与此同时,在银监会、国资委等部门协调下,由中国银行牵头成立了债委会,与中钢方面共同协商制定债务重组方案。据债委会核查,截至201412月底,中钢集团及所属72家子公司的债务总额逾1000多亿元,其中金融机构债务近750亿元,牵涉境内外80多家银行等金融机构。

 

但由于各方利益诉求相差甚远,这份包括债转股条款在内的方案,在2年多时间里在债权银行、企业、国资委间反复博弈协调。直到今年3月底,这份备受关注的方案才上报相关部委,随后又有停滞反复,直到近日才有实质性进展。

 

债务危机终化解

 

600亿银行债务300亿债转股?

 

财新报道称,“此前各方达成一致的总体方案是,经德勤审计后,金融机构的债务规模在600亿元左右,其中留债规模近300亿元,转股规模近300亿元。”但具体到各家银行,留债和转股的比例各不相同。此外,留债部分的利率也较低,在3%左右。

 

该消息还称,该方案涉及债转股中的“股”,可能是可转债,其实质还是债券。“多位债权行人士指出,方案中债转股的部分其实是长达六年期的可转债,共270亿元,前三年锁定,从第四年开始,逐年按334的比例转股以退出。”

 

中钢的方案中还包括,未来在集团一级子公司“中钢股份有限公司”下,成立“中钢控股有限公司”这一平台,未来或将整体上市。

 

“如果方案顺利获批,对中钢肯定是利好。对于集团和子公司的融资授信都将营造更好的市场条件。”上述中钢消息人士向记者表示。但他强调,债转股方案最终成功与否,关键还要看中钢集团的各项改革的进展,业务板块重塑之后的盈利能力。

 

去年,中钢国际在海外市场连续拿下俄罗斯46亿电解锰项目、玻利维亚穆通铁矿27亿元钢厂总包合同等多张大单。

 

财报显示,今年上半年,中钢国际营收39.71亿元,同比下降22.71%。财报称,部分国内项目建设进度放缓,但海外订单数量大增,上半年在海外订单的合同金额共计140.63亿元,达到2015年营业收入的144.22%。由于海外订单大多处于融资阶段尚未开工,故对业绩贡献相对滞后。

 

“债转股并不应该大范围推广”

 

“从目前方案上看,300亿展期付息,300亿转股,银行有望未来通过出售上市公司股权获得收益减少损失的。”资深行业分析师徐向春看来,中钢债务重组方案获批,是中钢2014债务危机以来最大利好,以债转股和展期的方式,为中钢的改革调整争取宝贵的时间和空间。

 

“对整个钢铁行业而言,此次债转股方案的通过也算是一个突破,时隔17年再次开展债转股的探索实践,将对地方钢铁企业解决债务难题提供宝贵经验。”徐向春称。

 

国资专家李锦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评论称,“债务难题成为去产能的一大阻力。妥善解决债务难题,对国内钢铁行业去产能和降杠杆都将起到推动作用。中钢债转股方案的获批,对深陷债务泥淖的渤海钢铁、东北特钢等化解债务危机也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。”

 

但李锦也强调,债转股毕竟是去产能、化解国企债务难题过程中的治标之举,只对于部分有发展前景、易于盘活的企业适用,“债转股并不应该大范围推广”。

 

“与上一轮债转股政策性一刀切不同,这一次债转股思路是市场化、一企一策、政府不兜底。”李锦称,前期在大宗商品的高点盲目扩张,导致企业严重亏损,负债累累。这种情况在央企、国企中非常普遍。今年下半年,乃至明年都将是央企债务违约的风险期和高发期。“我们不能一刀切全都采用债转股的方式降杠杆为企业脱困,把风险和包袱全部转移到银行机构身上。”

 

李锦的这种担忧,在东北特钢债务风波中,已被国开行等金融机构债权人多次强调。

 

截至今年8月底,东北特钢已经连续出现8次违约现象。今年5月,部分债券持有人召开会议,通过了要求东北特钢落实偿债资金乃至提前偿付本息、书面承诺不进行债转股不逃废债,保证债券按本息兑付、增加担保等议案。

 

19日晚,东北特钢在上清所公告称,应于924日到期的2015年第三期短期融资券(债券简称“15东特钢CP003”),由于公司流动性持续紧张,本息偿付存在不确定性,涉及金额共7.441亿元。如此次违约再次发生,将是东北特钢年内第九次违约,累计违约金额将超过43亿元。截至目前,辽宁国资委对东北特钢如何处置债务等事宜仍未公布任何方案。

 

另一个案例则是渤海钢铁集团,自2016年初曝出1920亿债务危机以来,渤海钢铁集团经历了一系列冲击和变化,而北京银行等105家金融机构仍深陷这场债务泥沼中。

 

李锦认为,此前国资系统中有一种守旧观点亟须破除,“他们总是觉得,国企实施破产重组非常没面子,这种观点应该改变了。”李锦表示,破产重组制度也是对央企、大型国企同样适用的市场化手段。“去产能不能老靠政府兜底,应该用更市场化的手段推进国企改革、钢铁行业去产能降杠杆。”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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